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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点击数:200        更新日期:2008-11-30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份 但特殊情况除外,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符合上述第一二三项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否则即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股份公司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之目的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予以注销;股份公司为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之目的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予以注销并且收购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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